20090501

[转载]公民调查日记(连载之三十三)


绵竹富新初级中学校长 09.05.02



时间:2009年3月29

地点:绵竹富新初级中学校长办公室

人物:校长 志愿者

校长:如果你们要到学校了解关于遇难学生的名单以及情况,我们需要你们出示一个关于教育局下来的(不允许录音!)联系函,任何团体,包括我们现在学校的志愿者教师,他都是有教育局和学校联系过来的。

志愿者:我们只有通过找到遇难学生的名单,还有他们的家长,可能通过这些名单就可以给他们提供帮助。

校长:这样吧,因为学校在遇难学生家属这块,政府和教育局在具体的安排,解决这一块。政府呢,也为我们学生家属上面已经解决了很多问题,如果说你们下来要调查,要了解什么问题,我们需要教育局有一个正式的东西,必须要见到教育局签批的一个文件,我们才能够配合你们的工作,现在这样一项工作上,政府确实花了很大力气,作为不管是党中央也好,还是地方政府也好,作为学校这一方面,我们已经感觉到政府在这个上面解决的力度,应该说是前所未有的力度,所以说,作为民间组织要支助也好,帮助也好,希望你们组织有一个正式的联系函,到学校,这样我们才能配合你们展开工作。


志愿者:像您说的国家,政府给予政策我们是不怀疑的,但问题是,我希望通过我们自己的力量为灾区做一点事情。

校长:作为政府来讲,也是欢迎我们社会各界团体,为我们这样一些伤残学生啊,或者遇难学生家属啊,给予帮助,在这一块上,我们要有正规的途径来完成,你们的帮助也需要我们社会来共同关注,你们做了什么,社会也必须要知道,如果说你们这个组织只是跟下面的学校或者家长联系,他会阻碍你们这个组织在社会上扩大影响。我们需要一个正式的联系函。

志愿者:我觉得校长的逻辑,让我有点奇怪,我认为只要是帮助就很好,为什么要用一纸公函来拒绝我们对灾区的帮助呢?


校长: 我们没有拒绝,也没有说逻辑有问题,这是工作的程序问题。

志愿者:那是否可以把学生的名字给我们?

校长:这肯定不可能,是不可以这样做的,因为作为遇难者家属,或遇难学生来讲,我们一切的要求和工作是要按政府和教育局的布置来完成的。


志愿者:到底是你们学校自己不透露名单,还是你们的上一级不允许公布名单的?

校长:这请你搞清楚,这不是学校不肯透露,也不是上一级不肯公布,我们该向哪个地方公布的,交代的,我们都按照要求公布了,交代了。

志愿者:要求?是哪个要求?到底是学生还是学生家长的要求?


校长:请你注意这是学校的工作程序。

志愿者:那学校的工作程序又是按照哪一个的要求去做的?

校长:这没有按照那一级的要求去做,请你记清楚这是学校的工作程序!


志愿者:可是学校的工作程序就是应该把死难者的名单公布。

校长:请两位同志注意,没有社会要求我们学校必须要向社会公布遇难学生的名单,请两位同志注意,这件事情学校没有办法配合你们去做,你们要了解这些,就必须要出示公函!

志愿者:我们会去找到公函给你的!


校长:那等你们找到公函再联系

志愿者:好! 那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校长:你问我叫什么名字,有什么意思嘛?


志愿者:作为一个校长,您是否应该……

校长:这是学校的程序!

(被请出校长办公室,在办公室门外,遇到一些遇难学生家属)

志愿者:我觉得不必要有这么多遮隐的地方,你对这个事情太紧张了,这不是一个校长应有的态度!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我们只是希望找到真相!

校长:真相! 政府早都已经向全社会公布了。


志愿者:可是我们没有得到任何名字。

校长:怎么没有得到呢?这个名单,政府中央已经向社会都公布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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