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3

北川县关于遇难伤残学生家长上访反映问题的解答意见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关于遇难伤残学生家长上访反映问题的

解答意见

逝去的2008年,注定是北川最不平凡的一年,也是令北川人民,全世界人民难忘的一年。“5.12”特大地震,唐家山堰塞湖险情、“9.24”特大洪灾三重灾害,突降古羌之地,此刻,勤劳朴实的人们依然与往常一样,与世无争,享受着田园牧歌般的宁静生活。顷刻间,山河破碎;须臾时,亲离子散。灾难的阴云笼罩在羌地上空,久久不散,无数的家园被毁,无数的亲人离散,就在这一刻,党和国家领导人把心放在了灾区,把情献给了灾民。胡锦涛总书记先后两次,温家宝总理先后七次来到北川指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使全县干部群众备受鼓舞,灾后重建,如火如荼扎实快速向前推进;生产自救热火朝天井然有序开展,组织得当,保障有力,是北川人民看到了重建家园的希望,但是,受地震影响较深的个别受灾群众,还没有完全从地震的阴影中走出,数次上访引起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当面耐心解答,但个别遇难伤残学生家长仍对解答不满,为了使家长们了解事情,针对其提及的诉求再次书面的形式予以解答。

.北川县王家岩于1976年被国家确定为滑坡地段,每年都拨专款整治,但当地政府却于2007年在滑坡地段深挖地基占地上千亩修建安居房,地震中因王家岩垮塌而造成县城整体被埋。

答:王家岩地震前,没有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国家并没有每年拨专款治理。2006年,为了搞好县城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县政府请示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紧邻王家岩的魏家沟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安排180万实施治理,通过工作治理达到了预期效果。

北川县廉租房工程于2007年初开始规划和选址,在曲山小学和邮政局后面征地 10.08亩,搬迁农户3户,此选址是经过有资质的地勘、地质、规划、设计等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确定的,结论是该区域属于宜建区,且该区域属北川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规划中的廉租房工程占地400余平方,2007年下半年进场施工,地震前只进行到场地平整和修建挡土墙阶段,还没有进行基础开挖。由于地形限制,为了保证安全,该工程的挡土墙在施工过程中还对原设计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投资由20万元增加到50万元,地震前挡土墙工程基本完工,挡土功能已经发挥作用。王家岩和唐家山,黄家坝村后山,陈家坝的西河村、老场村、龙湾村(鼓耳山)、大竹村、金鼓村,桂溪的凤凰村等山系一样都处在地震断裂带上,所有山体的垮塌都是强烈地震引起的,与建廉租房和其他的人为活动无关。

二、教学楼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要求进行鉴定。

答:“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省政府书面邀请了清华大学建筑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以及省内的一些权威部门,对地震灾区的一些学校和其他重要设施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研究,调查分析后的结论性意见是:这次“5.12”汶川特大地震,地震级别高,强度大,是造成学校受损和其他一些设施受损的主要和最重要的原因,地震灾害带来的实际破坏烈度普遍大于当时所有灾区学校设防烈度的1到2度。根据专家测定,北川地震烈度高达11烈度强,超过了当时建筑设防7度以上5度,破坏程度可想而知。

由于有些设施的地理位置不一样,地震在不同地区的作用方式不一样,一些学校、医院和公共文化设施受损程度不一样,但是科学研究部门和权威部门的结论意见是一致的:地震是造成这次灾害,包括学校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工矿企业等受损最主要的原因。为此,四川省建设厅已有明确规定,对“5.12”地震垮塌房屋一律不进行质量鉴定,只对未垮塌的房屋进行“可以使用”、“不能使用”、“加固使用”等鉴定。

三、关于校方责任险问题。

答:关于校方责任险问题: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委2008年4 月3日发出通知,“在中小学中推行校方责任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教体艺[2008]2号);省厅财政、省财政厅、省保监局2008年7月 28日发出《关于贯彻“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委关于推行校方责任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川教[2008]224号)文件,明确规定四川省校方责任险从2008年秋季起执行。据了解在全省统一规定出台前,省上确定了都江堰市的部分学校进行前期试点,在地震前购买了校方责任险,保险公司出于商业目的和社会责任对投保学校进行了赔付。而北川和其他没有试点地方的所有学校一样只能严格执行上级文件,都是按规定从2008年秋季起才为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险。因此,地震前没有购买校方责任险的,不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四、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于2008516发文规定的遇难人员8000/人的深埋费,至今未兑现。

2008年5月16日,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文,对地震遇难人员按每人8000 元给予其家属抚慰金,该文件尚未执行,5月17日,省财政厅、民政厅、粮食局以川明电[2008]75号规定,对地震遇难人员家属发放5000元抚慰金。川明电[2008]75号文件发出后,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宣布原文件作废,现在全省都是执行的川明电[2008]75号文件规定(抚慰金5000元 /人)的标准。

五、社会资金为遇难学生家长购买的养老保险与其他人买的养老保险,今后所享受的待遇是否一致。

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即:遇难学生家长购买的养老保险与其他人员待遇执行是同一政策,也就是说:按同样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缴费时间,领取的养老金与其他人员是完全一致的。

六、伤残学生家长要求和遇难学生家长一样为家长购买养老保险。

答:“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因灾致残学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上三个基金会已对伤残学生开展了特别帮扶,按照伤残等级给予扶助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下发了《关于做好“5.12”汶川地震因灾致残学生及家庭帮扶救助工作的意见》,从民政、就业、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康复、残疾、心理等七个方面进行救济和救助,基金会收到的捐赠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只能定向用于伤残学生本人,对伤残学生家庭其他个别的实际困难只能通过民政、残联、等相关渠道在现有政策范围内经自愿申请,审核批准后给予解决。

七、遇难学生家长是否能申请低保。

答:按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05]29号)文件规定,遇难学生家长,只要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及山东的无私援助,坚强的北川人将以伟大的抗灾精神为动力,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必将夺取重建家园的最终胜利!

以上答复意见是目前已有政策的最终答复意见,县委县政府将不再作统一答复。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一帮一”成员到位务必及时与帮扶家庭见面,认真宣讲以上意见答复,同时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全县群众树立感恩之心,尽快全力投入家园重建。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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